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院2014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党委纪检委员、教学及学工人员组成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工作。
组 长:王学俭
副组长:丁志刚、谢瑶、张新平
成 员:蒙 慧、王维平、李洛丹、张 娜、蒋慕群
三、名额分配
2014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共15名(其中学术型外推名额2名,学术型内保名额7名,专业学位名额6名。)学院推荐资格考核将严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以推免生名额的120%进行综合测评排名(若有放弃可按顺序递补),然后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拔推荐。
2个外推名额由学院考虑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成绩等综合因素后,按年级排名情况最终确定。内保入围名额,根据我院2014届毕业生各班班级人数,按照1:1.2的比例换算为(四舍五入):国际政治专业推荐3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推荐2名,政治与行政学专业推荐3名。通过学院考核及复试后最终确定7名内保人选。6个专业学位名额由申请学生录取情况、综合测评、专业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另,学校单列30个名额,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纳入创新人才选拔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学校有不占我校名额的外推机会,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推荐,同学们可积极争取。
四、推免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推免生工作办法做到事先公布。
2.被推免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资格考核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以推免生名额的120%进行综合测评排名,然后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拔推荐。为了保证推免质量,原则上普通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前50%范围内。
3.被推免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考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4.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其他重要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因我院没有专业学位点,6名专业学位名额主要面向有专业学位招生的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积极联系,最终资格的取得参考综合排名及专业成绩。
6.学校单列30个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学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拟定名单。
7.获得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果10月8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则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1日—9月22日,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张榜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2.9月23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按照符合推免条件1:1.2的比例确定8名内保入围人选,学院将推荐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3.9月19日下午5点前,申报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的学生,需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4.9月24日—9月27日,学院考核及复试阶段。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复试、体检,外推和专业学位资格进行认定,最终确定15名推免生名单。
5.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公示后于10月8日向教务处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
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